最低成人价: --
D 1 第 1 天 杭州-岘港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飞机餐
网评四星酒店(当四)
VJ8791(22:55起飞-01:35抵达)(每周一飞)或(21:30起飞-00:10+1抵达)(每周日飞),实际以航司公布为准
指定时间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集合,由领队带领团队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搭乘越捷航班直飞“东方夏威夷”之称的海滨城市—岘港,抵达后办理入境手续。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备注:越南时间比北京时间慢1小时
D 2 第 2 天 岘港
早餐:酒店内 中餐:竹林花园餐 晚餐:自理
网评四星酒店(当四)
早餐后游览:
【山茶半岛】(游览时间约30分钟),在半岛上可俯瞰岘港市区最美的海湾全貌,如遇天气晴好可以看到越南渔民捕鱼独有的“簸箕船”。徒步前往位于山腰上的【灵应寺】,它是一座佛教寺院,最显著的建筑是寺前那座67米的观世音菩萨像,方圆十里之内,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是非常的醒目。
【粉红大教堂】(游览时间约10分钟),1923年由法国人建造的岘港最大的欧式天主教堂,糖果般的粉红色建筑几乎成为岘港的标志,中世纪风格的彩绘玻璃窗与粉红色的外观相映成趣,鲜明可爱。
【美溪海滩】(游览时间约60分钟),海滩长达 900 米,被福布斯杂志誉为世界六大最美丽的海滩之一。这里沙质细腻如粉,赤脚踩上去实在是让人舒服到不行。
【岘港helio夜市】(不少于60分钟),自由品尝当地特色小吃。指定时间集合返回酒店休息!营业时间:平日17:00-22:00,周末08:00-22:30 (如遇天气原因夜市关闭将取消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此景点)
随后送回酒店自由活动。
特别安排:
【魅力岘港秀】(游览时间约1小时)是岘港唯一一台大型越南风情文艺歌舞秀,特别邀请越南著名舞蹈艺人。歌舞表演具有鲜明的越南民族特色,有斗笠、莲花、奥黛女子、占婆文化等,在此我们带您享受大型的视觉盛宴。行程结束后返回酒店入住!
入住酒店后当日旅游行程结束,到次日早餐前的时间段为自由活动期间,请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D 3 第 3 天 岘港
早餐:酒店内 中餐:迦南岛风味餐 晚餐:自理
网评四星酒店(当四)
早餐后游览:
【爱情桥】(游览时间约15分钟),爱情桥长68米,宽6米。在这里可以欣赏韩江两岸的风光,远眺号称“世界上最大的龙形大桥”。
【迦南岛】(不少于120分钟)乘坐摆渡船(天气原因改为乘车往返上岛)前往【木头村】参观越南精湛的雕刻艺术,然后前往迦南岛途中可以欣赏到秋盆河两岸的优美的自然风光,到达【迦南岛】后,当地村民为您献上精彩的簸箕船杂技。然后赠送【乘坐体验簸箕船】进入到一片水椰林,体验钓螃蟹的乐趣。并到岛上感受一下制作越南包菜,如果您还想体验渔民生活,可以参加钓鱼,拉网捕鱼的活动,或参加农家小游戏等等。
【会安古城】(游览时间约150 分钟),会安古镇有“东方小巴黎”之称,客人可以游览会安四大景点:百年古屋、中国会馆、会安博物馆、会安标志-日本桥。随后可以在古镇内自由活动,享受宁静的、法兰西风格的休闲风情。到了傍晚,会安古城成了灯笼的世界。或明或暗的灯光透过各色的灯笼折射出一种朦胧的美,把这座古城装点得更加迷人而富有生机。
行程结束后返回酒店入住!
入住酒店后当日旅游行程结束,到次日早餐前的时间段为自由活动期间,请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D 4 第 4 天 岘港
早餐:酒店内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网评四星酒店(当四)
早上酒店用餐后,您可以自由全天享受海滩乐趣,也可选择我们当地旅游套餐行程,让您尽享海岛的魅力。
特别提醒: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导游、用餐等。
自由活动期间,请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旅客于酒店泳池或海边参加水上活动时,请注意自身健康及安全,患有高血压、心脏衰弱、癫痫、刚动完手术、酒醉、孕妇等,请不要参加。
D 5 第 5 天 岘港✈杭州
早餐:酒店内 中餐:越南三宝餐 晚餐:自理
无
VJ8790(17:50起飞-21:55抵达)(每周一飞)或(16:25起飞-20:30抵达)(每周日飞),实际以航司公布为准
早餐后游览:
【越南乳胶店】参观(不多于90分钟),自由挑选各类乳胶制品。
【特产三宝店】参观(不多于90分钟),自由选购越南特产蜜蜡,砗磲,沉香等。
【品尝地漏咖啡】午餐后前往越南当地特色咖啡厅,独家赠送品尝正宗越南猫屎滴漏咖啡(不少于30分钟),让人体验越南人民休闲的慢生活,享受欢乐的轻松惬意的下午茶时光,了解越南咖啡文化。
指定时间集合前往机场,搭乘国际航班返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结束行程!
购物信息/名称 | 所在地 | 参观时间 | 购物内容 | 说明 |
---|---|---|---|---|
特产三宝店 | 岘港 | 90分钟 | 蜜蜡,砗磲,沉香等 | 不强迫购物 |
乳胶中心 | 岘港 | 90分钟 | 乳胶制品 | 不强迫购物 |
6个月以上(以回程日算)有效期的护照(空白页至少2页)+3张2寸白底近期彩照。
旅游者在出发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总额70%;
如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出境社再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总额20%;
孕妇不收,65岁以上老人须有18-64岁家人陪同参加,70岁以上老人需提供近半年的体检报告,并签署老人协议。75岁以上老人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