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浦东T1—成都双流机场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成都:美蜀家 或 IU 或 格林豪泰 或 成都智选假日系列酒店 或 成都春天酒店 或 成都郦湾国际酒店 或 凯里亚德酒店(成都双楠红牌楼店) 或 成都檀香花园酒店(原中恒檀香酒店)
MU5477/ 21:50-01:10
请自行前往上海机场办理登机手续,乘坐航班前往成都双流机场,我们的工作人员恭候您的到来。接到您以后,我们将您送至酒店,入住酒店休息!后您可安排自由活动,我们第二天出行的司机将于晚19点-22点之间短信或电话告知次日接车时间,请您保持手机畅通。
※特别说明
1.请游客确认其身份后再上车,送至酒店入住后您可自由活动,当日无行程安排,不含导游、餐、车等服务
2.注意保管好自身贵重物品,不要随意跟陌生人交谈、争执、避免不必要麻烦
【温馨提示】
1.住宿酒店已列出,敬请网上查询,如行程提供标准无法满足您的入住要求,请定团时自补差价升级住宿标准;
2.酒店押金200—300元不等,入住时请自付前台,第二天退房时酒店凭押金条退还。
D 2 第 2 天 成都-都江堰-熊猫乐园-川主寺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吊锅鸡 晚餐:有
川主寺镇:松潘阿吾仓大酒店 或 松潘川主国际饭店 或 松潘川主记忆度假酒店
08:30 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都江堰基地(游览时间约1小时)
温馨提示:景区停车场至景区大门、景区内往返电瓶车费用自理(合计:30元/人)
10:00 都江堰(游览时间约1小时30分钟)
温馨提示:景区停车场至景区大门、景区内往返电瓶车费用及讲解费自理(合计:35元/人)
11:30-12:30 中餐:吊锅鸡
12:30 出发前往川主寺结束游览(车程约6小时),我们再一次开始出发,欣赏沿途风景,抵达川主寺,在下榻酒店内统一享用晚餐,结束今天的行程。
D 3 第 3 天 川主寺-九寨沟一日游-九寨沟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藏家土火锅
九寨沟:九寨记忆温泉大酒店 或 九寨沟郦湾度假酒店 或 阿坝漳扎九寨阳光酒店
07:30 前往九寨沟酒店早餐后统一出发到九寨沟停车场从蓝天停车场或明华停车场步行800-1000米,景区门口取票依序排队乘坐观光车进沟(游览时间不低于7小时)
09:30 九寨沟一日游
【温馨提示】
1、因沟内游览无导游陪同,故不提供讲解服务,观光车上有相关讲解,还请见谅;
2、因中餐自理,可自带干粮或在景区的餐厅用餐,餐厅可提供不同价位的自助餐(餐标至少60元起自理);
3、请遵守景区管理制度,禁止抽烟、乱丢垃圾,违者至少罚款500元起,只有餐厅的一角有抽烟区;
4、九寨沟景区海拔2500-3100米,游览时请选择从海拔高的景点往下步行,不要做剧烈运动,以免高原反应;
5、景区内每个景点都有一个观光车上下的车站请在车站上车,每辆观光车都有讲解导游,景区内可跟团游览或自行游览(自行游览则无导游陪同),
17:30 根据导游安排的时间集合返回酒店休息。
晚餐:藏家土火锅
★此日午餐不含,敬请自理。
D 4 第 4 天 九寨沟—综合店—黄龙—川主寺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牦牛汤锅 晚餐:含
川主寺镇:松潘阿吾仓大酒店 或 松潘川主国际饭店 或 松潘川主记忆度假酒店
08:30-10:30 前往高原特产综合店(游览时间不低于2小时,期间自由活动拍照留影,自愿购买喜爱的商品)产品:土特产、藏红花、牦牛肉、黄龙玉等
12:30-13:30 午餐:牦牛汤锅
13:30-16:30 前往【黄龙风景区】(游览时间约3 小时;含首道门票;黄龙往返索道120元/人不含,需自理)
约17:00黄龙游览完毕后,前往酒店用晚餐(约25公里,车程约40分钟),结束用餐车往酒店,结束一天行程。
【温馨提示】
1、行程不含黄龙景区上、下行索道费用(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
高原特产综合店,自愿消费,不强制购物;
购物信息/名称 | 所在地 | 参观时间 | 购物内容 | 说明 |
---|---|---|---|---|
高原特产综合店 | 川主寺 | 120分钟 | 土特产、藏红花、牦牛肉、黄龙玉等 |
D 5 第 5 天 川主寺高原藏寨—成都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含 晚餐:自理
成都:美蜀家 或 IU 或 格林豪泰 或 成都智选假日系列酒店 或 成都春天酒店 或 成都郦湾国际酒店 或 凯里亚德酒店(成都双楠红牌楼店) 或 成都檀香花园酒店(原中恒檀香酒店)
早餐后出发前往川主寺镇参观—贡杠岭【高原藏寨】约80分钟。此景点中有一个景区购物店—售卖当地银器,但并非是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店,如需购买请注意甄选并索要发票;
>>途经松潘—茂县,到达羌族集居地,乘车返回成都(车程约6个小时),送到酒店休息自由活动.
D 6 第 6 天 成都双流机场—上海虹桥T2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FM9550 /20:50-23:40
>>今日自由活动,您可闲逛一下成都,宽窄巷子、锦里、春熙路,体验成都的历史文化,搜罗成都的美食。按照提前预定的时间小车师傅会送您前往前往机场,结束愉快的四川之旅!
>>按惯例,酒店当天退房时间在中午12:00,请客人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时间。以免因延迟退房,酒店加收您的房费。
>>机场安检严格,加上交通拥堵,为保证您不误机,送机时间可能会较早,您也可自行打车前往机场,但费用须您自理,原定送机费用也无法退还,还请您能谅解。
>>离开成都前一天(14:00-20:00),您会收到预约:送站信息的短信通知或者电话联系(请保持您报名预留通讯工具的畅通)。如果您的安排临时出现变故,请及时联系我们。车辆将您送至绵阳机场;以后将立即离开,请您自行办理登机(车)手续,如有不便请谅解!
1、特别说明:请各销售端口、门店、销售人员在与客人或同行签订合同时务必将游客须知内的条款签入合同中或回复确认单中);此产品外籍人士预定请特别备注清楚;
2、儿童价说明:二周岁至十二周岁儿童价格仅含旅游车位及正餐费(儿童餐费是按照成人餐费的一半收取的,如酒店对儿童餐费有不同的收取标准而产生的差额游客需在当地补足),其余一切费用游客均需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在当地支付;游客也可按照成人价格为十二周岁以下婴儿、儿童支付费用。
3、整团价格另议。
4、系统中体现的价格为内宾价格,持外国护照报名的客人(含香港、澳门、台湾)加收100元/人。
5、如因个人原因,行程中所含用餐未吃,不退费。
6、购物:土特产超市 药品及土特产 约120分 松潘县川主寺
备注:行程中安排的购物店,请配合团进团出,不强制购物,请客人谨慎消费,保留好票据。
特别说明:
以上购物安排均为自由活动期间,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
四川省对商品都有严格管理,同一类产品在四川省内不同商家(四川省旅游局特许旅游购物店内)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国内各省之间会存在差别,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如有购买行为,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我社代安排范围内可协助处理售后。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所有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8、由于每天九寨沟门票限量,门票需做2次确认;
补充条款(以下内容是合同附件):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滑水、漂流、水上摩托艇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滑雪、跳伞、滑翔、热气球、蹦极、探险、赛车赛马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自行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不予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按照航空公司规定,往返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机票,仅适用于行程上所列明的自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至目的地点的运输。若去程航班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取消,回程航班即自动取消。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关于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限收28-68岁;上海籍
附加费:92后+300/人 95后+400 00后+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