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江浙沪皖签发护照
2,办理时长:收齐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出签
3,加急送签后约送签后5工出(以领馆签发为准),加急费220元/人
4,上海本地户籍可做简化,材料仅需提供:护照原件+2张2寸白底照片+申请表+派出所机器打印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金山,奉贤,南汇等敏感地址户籍除外,具体可详询】
韩国签证申请中心(上海中心)于2019年7月15日起正式开设办公,届时每位申请人将加收120元的签证服务手续费,请知悉。
韩国签证所需资料(个人旅游签证用)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签证所需材料:
在职人员:
1、护照(6个月有效期以上)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全本户口本复印件
3、2寸白底彩照2张
4、申请书(另附),请务必仔细填全,此表格需进领事馆.
5、申请人公司盖章的在职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6、申请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财产证明须提供以下四种中的1种或以上 (本领管辖地区)
A、申请人近半年纳税证明(附账号、密码)
B、申请人的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单(必须显示工资字样)
C、申请人近半年社保单(养老保险等清单,附上账号密码)
申请人6个月以上银行对账单(余额2万以上)+信用卡对账单(可车产+房产代替)
学生、儿童:
1、 护照(6个月有效期以上);
2、 申请书 请务必仔细填全,此表格需进领事馆.
3、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全本户口本复印件;
4、 2寸白底彩照2张;
5、 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开具在读证明(学龄前儿童无需提供);
6、 提供父母的财产证明(同在职人员的第5.6.7条),显示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复印件。未成年儿童必须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如单独或随同父母以外的亲友前往,需要额外提供家长同意书。
退休人员:
1、 护照(6个月有效期以上);
2、 申请书)请务必仔细填全,此表格需进领事馆.
3、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全本户口复印件;
4、 2寸白底彩照2张;
5、 退休证复印件,或者社区、村委开具退休证明。
财产证明(同在职人员的第5.6.7条 提供退休金流水)
自由职业者:
1. 护照(6个月有效期以上);。
2. 申请书请务必仔细填全,此表格需进领事馆.
3.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全本户口本复印件;
4. 2寸白底彩照2张;
5.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6. 个人资产证明(同在职人员的第5.6.7条),及配偶/父母的单位情况(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在职人员的第8条)。
上海户籍简化:
1、 护照(6个月有效期以上)
2、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全本户口本复印件
3、 2寸白底彩照2张
4、 申请书(另附),请务必仔细填全,此表格需进领事馆.
户口簿原件:护照上出生地不在上海需提供
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
3、由于办签材料和时间都会因领馆政策而随时改变,建议您材料准备好尽快提交,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4、已送进领馆的签证,不得取消送签且无法协调提前领取、催签、撤签。
5、请您收到出签页后仔细核对该国家签证页信息(包含护照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等),以免影响您的行程。
6、请根据您的实际出行日期提交订单,若无法在最晚截止收取材料时间前提交办签材料,我社有权取消您的订单,支付的订单费用将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内。
7、因使馆/领馆及签证中心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际费用结算。
8、韩国领馆有延迟出证状况,如有延迟出证状况出现,最终出签时间则以领馆受理时间为准。
9、出生地非上海的客人材料中需附上户口本原件。
10、由于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社会按使馆/领馆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最高出签可能,所申请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馆/领馆对材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社任何责任的权利。
第一条相关材料交付
1. 如乙方标注,只收电子版的签证资料,则一律不收原件。
2. 如需要收原件的材料,则一律顺丰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
3. 乙方受理时间是从乙方收到甲方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材料之后开始计算,甲方在交付产品时如需要往返邮寄,需要另外预留时间。
4. 签证付款后,费用领馆不会退,请谨慎下单。
第二条签证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 签证产品内容主要包含代为预约、签证材料制作整理、翻译或使领馆允许的代送服务。具体签证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2. 签证产品是以客人提供所需的材料为前提。网上公布的所需材料为使领馆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供的必备材料。使领馆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可能会要求增补其它材料时,申请人应及时提供效真实的材料。一旦增补材料,不能在原受理时间内出签,客人的行程可能会受影响。鉴于,上述情形并非旅行社所能控制,客人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 如申请人办签过程中,领馆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审核导致未能及时出签或拒绝出签的,申请人应及时告知旅行社,客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但乙方协助申请人减少损失。
4. 提供所有材料并不意味着使领馆一定颁发签证。如遇使领馆拒签,乙方所收的全部费用不予以退还。
第三条签证产品价格
1. 乙方保留因领馆调整价格的情况下有权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签证产品价格的权利。
2. 乙方给甲方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其它均不含。
第四条订单生效
1. 订单生效后,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所需要的签证材料,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乙方有权取消订单。
第五条甲方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若甲方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解除所做预订,包括放弃整张订单、减少办理人数,同时甲方还须承担乙方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2. 已付款的订单,如未产生签证费用的,将全额退款。如已产生签证费用,所有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六条因乙方原因取消甲方的已生效订单
在甲方按要求生产有效订单后,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签证无法办理而取消或不能按时出签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除无条件退返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但不涉及其他赔偿:
1. 如所收取费用中不包含签证费的,按照所收取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2. 如所收取费用中包含签证费的,按照收取费用中扣除签证费后的10%作为违约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出行所产生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超过甲方签证订单金额的一倍。
第七条更改已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会尽量满足甲方的需求,但甲方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2. 订单生效后,乙方更改甲方的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
a. 非乙方可控原因引起的更改,如使领馆临时闭馆、使领馆延长受理工作日等,乙方会尽力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退变事宜。
b.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更改,致甲方不能实现办理签证的目的,乙方将会退还所收取的签证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 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被使领馆拒签,责任自负。如因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及通讯联络方式及配送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
3. 甲方应确保订单中的出发日期为实际出发日期,如选择的出发日期与实际不符导致无法在预计时间出行的情况,须责任自负。
4. 使领馆在受理签证材料时,会根据个人情况提出增补材料,请甲方及时提供有效真实的材料。如因为增补材料而致使领馆无法在原受理时间内签发签证、进而延误甲方原定行程的,责任自负。
第九条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
1. 第三方指在办理签证事宜中涉及的签证机关、同行团友及其他相关机构、企业和个人。
2. 对于乙方无法控制,甲方与第三方出现的下列情况,乙方应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责任。
3. 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系有关机构之行政权或主权,甲方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情况,乙方可协助办理。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支付乙方损失费用。
第十条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1. 在甲方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甲方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甲方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如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仅限护照江浙沪皖签发地的申请者。
2、18岁以下学生如需办理,需要和父母一起同时申请办理且出行。
3、出生地非上海的客人材料中需附上户口本原件。
4、韩国领馆有延迟出签状况,具体出签时间以领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