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1 第 1 天 上海——桂林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南航明珠或其他
客人自理
尊贵的客人,您自行抵达桂林后,我们为您安排了接站服务,接您到酒店办理入住。今日行程不做安排,若抵达桂林时间尚早,可在桂林城内自由漫步。
可自由品尝桂林美食,推荐前往尚水街,东西巷,庙街,都在市中心,三条街距离很近。探索桂林当地火爆的美食,体验老桂林的市井生活风貌,“偷得浮生半日闲”,也许在这缓慢流动的时光里,才能感受到什么是悠然的生活。
温馨提示:
导游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行程顺序,方便大家更轻松的游玩,敬请配合。
D 2 第 2 天 桂林一日游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南航明珠或其他
拒绝早起,睡到自然醒。我们亲自去酒店接您。前往游览【古东森林瀑布】景区(约120分钟),攀爬瀑布是古东最经典的玩法之一,深得许多热爱玩水和挑战的游客喜爱。戴上安全帽、穿上雨衣、草鞋便能感受对抗地心引力,逆流而上的乐趣。也可以漫步在原始森林之中,畅快呼吸森林氧吧,既浪漫也凉快。
中餐自理,可以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当地美食。
游览【象鼻山】(AAAAA级景区,游览时间约50分钟),【象鼻山】原名漓山,又叫仪山、沉水山,简称【象山】,位于桂林市滨江路位于广西省桂林市内【桃花江】与【漓江】汇流处,是中国首批4A级景区,因酷似一只站在江边伸鼻豪饮【漓江】甘泉的巨象而得名,被人们称为桂林山水的象征。【象鼻山】海拔200米,高出水面55米,属于喀斯特地貌,是由3.6亿年前海底沉积的纯石灰岩组成的【象鼻山】主要景点有水月洞、象眼岩、普贤塔、宏峰寺及寺内的太平天国革命遗址陈列馆等。
游览结束入住酒店。
D 3 第 3 天 桂林一阳朔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新西街国际或其他
早餐后,我们亲自去酒店接您,前往遗落在人间的仙境——【世外桃源】(游览时间约60分钟),亲身体验陶渊明笔下《桃花源记》“小桥、流水、人家”的纯自然意境,一弯碧水曲径通幽,尽纳天地大美,被誉为“遗落人间的仙境”。在此聆听壮乡天琴、与侗族人民载歌载舞、欢乐抢绣球、在风雨桥上贪恋这没有尘间烦恼的时光,一圆【世外桃源】逍遥梦。
后游览有“小【漓江】”之称——【遇龙河】(游览约50分钟),山峰清秀迤逦,连绵起伏,形态万千,江岸绿草如茵,翠竹葱郁,树木繁荫。接着,我们【遇龙河竹筏双人漂】,坐上缓慢的竹筏,两岸青山连绵,百态千姿;一路翠竹夹道,绿树成行;而若遇晴日,则蓝天白云,碧水绿草;若逢雨天,更是雾绕云遮,百媚千娇。(景区规定:1米以下儿童, 孕妇、残疾人及70岁以上老人不能乘坐竹筏,1米以上按成人购票。未游览项目费用将按照旅行社协议价退还,由此带来不便还请谅解。)
游览结束入住酒店。
D 4 第 4 天 阳朔一日游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新西街国际或其他
早餐后前往【阳朔十里画廊】,不看十里画廊,就等于没有来过阳朔,特别安排【骑行十里画廊】主要景观有佩桃献寿、海豚出水、尼姑下山、火焰山、八戒晒肚、金猫出洞、马象奇石、龙角山、猴子民愁、骆驼过江、青厄风光、古榕美景、美女梳妆等。十里路上,处处都风景秀丽,如诗如画 。置身其中,如在画中游,说不完的妙处。当年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访问阳朔时,曾专程抽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与夫人饶有兴致游览阳朔的十里画廊。
后前往摄影天堂【相公山】(约40分钟),这是一个能俯瞰漓江绝美容颜之地,这里的光影、云海、日出、彩霞吸引了无数国际国内获奖的漓江经典作品吸引摄影家驻足于此,被誉为“漓江第一湾”。
游览结束入住酒店。
D 5 第 5 天 阳朔-桂林-上海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客人自理
早餐睡到自然醒,酒店内享受闲暇时光。
游玩结束后,根据航班时间送机;
1、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位,人数不足8人,提供导游兼司机服务。如有特别要求车辆,请提前说明,重新核价。旅游车到景点、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在单独开车门给客人上车休息和开空调。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桂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每年3月1日至10月15日之间及特殊节假日)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造成行程中备选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以上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
4、行程中所含的餐食,早餐为酒店房含,不用不退。正餐按产品用餐标准操作,不含酒水。桂林用餐口味较辣,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用餐可提前和导游沟通少辣,多辣。
5、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景点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则无退还。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6、本行程为可推无购物行程,其中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如在自由活动期间有购物需求,请自行前往;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当地特产有罗汉果、桂圆肉、桂花香水、桂林三宝(辣椒酱、豆腐乳、三花酒)、白果、桂花糕……请到正规大型超市购买,切忌到路边小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7、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不满意”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决不把问题带回组团社),请组团社告知游客/领队/全陪,返程后我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9酒店说明:桂林经济等、标准等酒店均有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等,但总体上条件一般,一般主要接待旅行团,只能满足普通团队游客的基本住宿要求。要求较高的旅客,组团社请提前明示房况,以便游客作出适当的选择。游客入住酒店时,酒店需收取押金(在不损坏房间设施情况下,押金于离店当天退还),押金需游客自行支付。如果同行的客人为奇数,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住一间(即三人间);若酒店没有三人间(或加床),则我社安排标准间再加床,一般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舒适度尽请谅解!如遇自然单人住一间房,补房差。
10用餐说明:桂林的餐饮成本比较高,团餐餐标的餐质量一般,游客满意度一般,请组团社预先提示游客。节假日时餐厅存在排队等候用餐的现象,需游客理解和配合,耐心等候。
11门票说明:报价已包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小交通),赠送的景点或项目遇特殊情况不能安排的不退费用。在不减少景点并向游客明示的前提下,我社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游览顺序。如遇政府或景区原因景点临时关闭,我社将另行安排时间游览,如行程时间内确实无法再安排,我社有权按照旅行社折扣价将门票费用退回游客,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行程中所有门票均为团队票,军官证、教师证、老年证等均不再享受任何门票优惠;
12游客用车说明:我社在旅游行程中使用车辆均为正规旅游车。桂林旅游团多、各种会议多,旅游车常不敷使用,有时会“套车”使用,道路拥堵比较严重,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为避开上班高峰保证游览时间,导游一般会安排在每天早上7点左右出发旅游,请予以理解配合。
13购物和自费说明:《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根据此条规定,我社旅行行程中均不安排指定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游客在旅游地要求参加行程景点外的自费推荐项目或者购物项目,请向导游报名,并将费用现付给导游,我社将要求游客书面确认。
14旅游保险说明:我社已按照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在桂林旅游期间,如因旅行社责任产生损失,经投保公司核定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根据《旅游法》的61条规定,为给游客提供更大安全保障,减轻组团社责任,请组团社在收客时,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安全伤害保险。
15导游服务说明:《旅游法》第60条规定,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报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根据此条规定,请组团社在合同中注明“导游服务费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16旅游者解除合同说明:根据《旅游法》第60条规定,旅行社行程结束前,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根据此条规定,当需要组团社退款时,我社将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地接社余款退还组团社。
17健康和安全指南说明:
(1)《旅游法》第62条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游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合同的情形:旅游合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2)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对桂林旅行行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做出必要的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3)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作为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儿童2-12岁报价只含机票、半正餐费和车位,不含门票(赠送项目)、不占床、不含早餐,如产生费用需自理。1.4M以上儿童建议按成人预订。
(4)年满7O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残障行动不便,有心理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请组团社与游客签定《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⑸客人在桂林的自由活动时间,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游客自负,请务必注意。
⑹旅行社需提供客人准确无误的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不得过期,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人承担。
18其它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气候、天灾、航空,道路等)影响出行,我社将协助解决,但不承担责任,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或因此产生的损失,费用由客人承担,请谅解。
19、因人力不可抗力或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以及按景区规定特殊人群无法接待,导致部分景点、餐等无法正常安排,则按照旅行社打包优惠价格现退予客人;(遇龙河新规定)饮酒者、患有心脏病、心脑血管等疾病者以及残疾人、孕妇、6岁以下儿童及65岁以上老人等特殊人群不准乘坐竹筏,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公司对以上条款保留最终解释权
景区内自营购物店与景区内祈福项目与旅行社无关,敬请客人谨慎选择。
1 客人自订门票
2 如果超出车程范围,会有车费变化